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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7:1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位老师:

根据晋社评字[2019]1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文件》(详见附件1),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2017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具体要求:

(1)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含中央驻晋单位的作者)。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以正式出版作品版权署名为准。联名署名的成果,作者排序中论文在前三名、著作在前五名内的申报者不得再申报其他成果。

(3)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本省作者同省外作者合作的成果,本省作者须为主编或第一作者。

(4)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5)多卷本或系列丛书成果,应在成果出齐之后再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版权页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如多卷本或丛书中一本已获得过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则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6)论文集(包括个人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各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个人论文集可选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作为论文类申报。

(7)对已故专家、学者符合申报条件的遗作,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并经作者原工作单位认可、盖章,可申报参评。

(8)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9)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10)成果时限确定标准: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由公开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准;经省级以上领导具体批示采用的成果,以成果得到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时间为准。

二、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评奖范围

(1)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及其辅导资料。

(2)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3)辞典及工具书。

(4)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文艺戏曲剧本、小说、书法、诗词作品、新闻报道、图片绘画作品、电子音像作品、工作总结、年鉴、地方志、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

(5)参加过往届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成果的增订本(修订本)。

(6)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7)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

(8)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奖励的成果。

(9)上届评奖中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本次评奖。

三、学科组类别及奖项等级

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组、哲学组、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学组、管理学组、艺术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为五个类别,即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外文译作、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申报者可根据《实施细则》(见附件2)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本次评奖拟设奖 192项,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2项(可空缺),一等奖25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95项。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设荣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项。

四、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由成果所有者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山西社科网首页→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申报填写),根据成果内容自行选择学科组进行申报,并接受省评奖办公室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2月21日截止。

书面材料:

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审查合格后,在线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六份,并提交所申报成果及其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以提供原件四份),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由初评单位负责审核其真实性,审核后可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五份。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请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020年2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与社科处,联系人:季亚丽,联系电话:3922077。

附件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文件(晋社评字[2019]1号)

附件2: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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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0日